一份《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和高效利用辦法》,以166號文件下發各鄉鎮,這是今年泰興市為認真落實全省節約集約用地“雙提升”戰略而出臺的9項制度之一,以此為補充,該市大力推行“四高”政策,有效地提升了工業用地產出水平。 產業高集聚。從土地供應入手,建立倒逼機制,推進工業項目向精細醫藥化工、高端裝備制造、環保科技等產業片區集聚。新一輪土地規劃修編時規模邊界向產業片區延伸,年度用地計劃向產業片區傾斜,原則上不再安排給鄉鎮,倒逼工業項目“飛地”產業片區。通過產業集聚和資源共享,提升土地利用集約水平。 準入高門檻。在省控制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調高該市工業用地準入標準,綠地率較省控制指標下降30%,企業內部非產業用地占企業總用地面積的比例較省控制指標下降30%,容積率較省控制指標上升15%,最大限度提高工業用地承載力。從嚴控制產業片區非生產性設施建設,明確產業用地必須占產業片區用地總面積的80%以上。全面推進高標準廠房建設。建成標準廠房40萬平方米,其中晟楠電子、遠大家私分別建成16層以上、13層以上高標準廠房,容積率都在6.5以上。 用地高成本。積極嘗試工業用地競價出讓機制,有針對性、有步驟地向市場推出工業用地,讓項目爭指標,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建立增減掛鉤指標和耕地占補平衡指標有償使用機制,規定凡使用增減掛鉤和耕地占補平衡調劑指標的企業,在足額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基礎上,還須向指標貢獻地區支付一定的指標調劑使用費。通過市場化運作,發揮經濟杠桿作用,提高企業用地成本,促使企業高效開發利用土地。 監管高強度。嚴格執行《重大產業項目績效評估和管理辦法》,項目竣工后,從項目投資強度、土地容積率、投入產出比、畝產稅收等指標嚴格審核和評估。對相關指標達不到規定標準的項目,采取責令追加投資、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等辦法,倒逼企業加大用地投入,促使產業項目達產達效。(楊炳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