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對照土地使用證上的面積,盡快補繳稅款,否則逾期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這是有關提示內容,你認真看一下。”近日,泰興市地稅局第四分局基礎股楊桂琴來到位于該市城東工業園區的江蘇錦友重型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向公司財務人員邵雪云遞交了《土地出讓稅務事項提示書》。
原來,2012年8月,錦友重型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取得位于姚王鎮十里甸村戴堡四組一塊工業用地。當時,由于某些原因沒能辦理土地使用證,稅務人員就與公司共同丈量,面積為9887平方米,公司按此面積繳納了城鎮土地使用稅。待前不久辦理好土地使用證后,國土部門認定的土地使用面積實際為11174平方米。“首先謝謝你們的上門提醒,我們將盡快核實情況,按實補足稅款。”邵雪云邊簽收提示書邊說。
“稅收征管改革的核心在于推行風險管理,還責于納稅人,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稅款。企業一旦發生涉稅風險,將會受到查處甚至高額罰款。” 泰興市地稅局局長馮健男介紹,針對征管改革后出現的新情況,該局堅持柔性管理與剛性執法有機統一、行政指導優先于剛性執法,通過事前告知提醒、事中約談提示企業自查自糾、事后回訪并提供建議,及時幫助納稅人防范、消除涉稅風險,提高他們的納稅遵從意識和依法納稅能力。
為此,該局及時根據掌握的新信息,想企業未想,適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涉稅行政指導。對于企業重組、上市、重大資產處置、復雜稅收業務等涉稅風險較大事項,采取事前指導、提醒以及輔導的方式,提供個性化的服務,幫助企業防范納稅風險。企業申報或繳納稅款過程中的低等級風險,通常一個電話一條短信就可以解決問題。而繳納或申報后產生的中等風險由管理分局進行風險應對,高等風險由稽查立案查處,但風險應對和立案查處并不是一查了之,而是結案后還要給當事方提出管理建議,防止錯誤、違法行為重復發生。
據介紹,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2013年10月,泰興市地稅局在全省地稅系統率先出臺了《涉稅行政指導工作規范》,將涉稅指導事項分為9大類、61項事項,確立了21種行政指導方式,并制定了相應操作指南和文書樣本,使指導服務制度化、規范化,更具針對性、實效性。
去年,泰興市某藥業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中,公司股東以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從第三方信息中發現該公司非貨幣性資產增資后,泰興市地稅局迅速明確專人進行調查,摸清實情,告知政策,使股東及時繳納個人所得稅1315萬元,并避免受罰657萬元。
據介紹,今年以來,除正常的宣傳、輔導、培訓外,泰興市地稅局依據第三方信息,先后以提示的形式發放新征用土地使用稅、土地出(轉)讓契稅、股權變更個稅、注冊資本變化個稅、土地增值稅清算、政策變化等納稅事項提醒函369份;以告知的形式在工商登記環節由工商部門代為發放《納稅人稅務管理規定告知書》和《稅務登記注銷告知書》等41份;以事后建議的形式向148戶高中風險應對企業發放了管理建議書或賬務調整建議書;以現場服務的形式指導25戶企業消除重大涉稅風險,補繳入庫稅款3889萬元;通過短信“點對點”向納稅人發送低風險提醒4559條,得到納稅人積極響應。此外,該局還建立了納稅人辦稅能力評價管理體系,通過辦稅人員能力測試和評定、納稅人辦稅質量評價和定期反饋、納稅人辦稅援助等措施,從面上整體提高了納稅人的辦稅水平。
目前,泰興地稅納稅人每月15日前自主按時申報率達97%左右,納稅人自行申報收入已占地稅入庫稅款的95%左右。 (朱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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