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司法局自去年開始,實施社區矯正“流動紅旗”評選活動,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動態考核。通過“兩月一考評,兩月一流動”模式,授予得分在95分以上的司法所流動紅旗。考核采取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結合的原則。集中考核實行“交叉”原則,即從各司法所抽調工作人員加入市局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組,參與除本所以外的其他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的考核。日常考核以矯正科平時記載為主。
二是定期通報。根據流動紅旗評選結果,市社區矯正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兩月對檢查情況向各鄉鎮(街道)分管負責人、司法所進行定期通報。通報內容包括獲得流動紅旗單位名單、各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中的亮點、存在問題以及今后工作中的要求。
三是分級獎勵。今年,在原有考核的基礎上,司法局積極向市財政爭取2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的考核。考核獎每半年發放一次,按照獲得 “流動紅旗”的次數,分四個等級給予專職工作者人均400元每月的標準獎勵。同時對每次檢查綜合排名最后一名的單位,由司法所作出書面說明。連續兩次排名最后一名的單位,取消年終社區矯正評先評優資格。
四是一票否決。“流動紅旗”制度明確規定了“5個一票否決”:對存在社區服刑人員重新犯罪的,因工作不到位發生社區服刑人員脫漏管的,發生重大事件或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后通報批評的,發生不公正、不廉潔執法等5種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并視情況作出相應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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