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9月10日訊 整理舊物翻到一本股金證,上面顯示1955年父親先后三次繳納股金共計2元我很好奇,時隔近60年價值幾何?
前日10:23,蔣先生來電:前兩天,我在家整理舊物件,翻到了我父親當年在泰興縣城西區仁壽信用合作社的社員股金證,上面顯示,我父親1955年先后三次繳納股金,金額共計2元。時隔近60年,這2元的股金現在價值多少我很好奇。希望你們幫我找找相關部門,問問對于這個社員股金證有沒有什么說法。
86870000熱線記者張翠紅:蔣先生今年74歲,家住泰興市泰興鎮東河沿32號。“社員證上有我父親蔣宏文的名字,上面有‘泰興縣城西區仁壽信用合作社社員證’字樣,有證件編號、發證時間,下方還蓋有發證單位公章。里面的股金繳費記錄也很詳細,顯示我父親分別于1955年3月4日、11月15日、11月22日先后繳了1元、6角、4角。不過我父親早已過世了,去世前也沒提起過這事。”蔣先生說,現在的2元錢買不到1公斤大米,但60年前月工資也就10來塊錢,這2元錢可不是筆小數目。”
泰興農村商業銀行運營管理部答復:股金證始于新中國成立初期,當時為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入組社員都繳納一定數額的股金。蔣先生所持的這個社員股金證屬存款性質,上世紀80年代曾經發公告兌付過,收益按當時的一年期15%利率進行核算兌付,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時也發過公告。當前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僅2.5%,如照該標準來計算,這2元股金兌現額比較低。如果仍按當年的年利率核算,可兌付18元左右。
泰州市銀監局答復:這么多年,農村信用合作社幾經股改,對于計劃時代的股金社員證由于無相應法律依據,所以遺留問題一般由銀行按特殊情況作特殊處理。
收藏愛好者吳先生說:社員股金證屬特殊年代的產物,現在比較少見,且時間越久、發行量越少的市場價值越高。蔣先生不妨在收藏價值與兌換價值之間作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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