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品(漁用投入品)生產者和經營者作為水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漁業科技示范戶和輻射戶都應自覺接受監管部門的管理和檢查,積極配合開展水產品抽樣檢測工作。 按照泰興市農委2014年水產品質量安全快速抽檢計劃安排,6月22日上午泰興市漁業科技入戶專家李建、耿建國和指導員胡學和及泰興市漁政站執法人員儲建峰,在泰興市珊瑚鎮對漁業科技示范戶及輻射戶進行現場抽樣。共抽樣11戶,11個點,,每個采樣點現場抽樣2個樣品,每個樣品(鳊魚、異育銀鯽、鰱魚、草魚)3公斤左右,計22個樣品。在抽樣的同時,專家組查看示范戶手冊記錄是否及時、規范,回答了示范戶提出技術方面的問題。漁政站執法人員儲建峰在監督抽樣的同時,宣傳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在生產的各個環節嚴格按照無公害水產品生產的操作規程規范操作,禁止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 通過這次抽樣活動,大家認識到,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是水產品生產者應盡的義務,是水產養殖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做到依法生產、誠信經營、服從管理、接受監督,并積極舉報非法生產和經營行為,共同維護水產品質量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