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照民 通訊員 尤正軍 張宏生 燕麗娟)11月的最后幾天,泰興市河失鎮“一月化解一積案”電子顯示屏上,印蕩村由“未完成”變成了“完成”。看著考核結果,村支書王繼華長舒了一口氣,“如果完不成,不僅面子掛不住,還會影響我們村干部的工資待遇。” 河失鎮是泰州市重點發展的中心鎮,由于過去鄉鎮合并留下的歷史遺留問題,加之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拆遷、安置等工作量較大,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也進入了凸顯期。 “過去,一些村干部對矛盾糾紛視若無睹,袖手旁觀,導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不僅牽扯了鄉鎮干部的大量精力,還影響了社會穩定。”河失鎮黨委書記、鎮長褚新華說,鎮黨委、政府通過深入調研,決定自今年7月份起,在該鎮全面開展“一月化解一積案”活動,將調解的重心向村居下沉,使社會矛盾糾紛及時得到化解。 該鎮規定,每月底,各村(居)在正常化解新生矛盾糾紛的同時,須從信訪積案中挑一件上報給鎮政法委,由鎮政法委討論確定后,作為各村(居)下月必須化解的積案。 在河失鎮綜治信訪辦,記者看到了一份村(居)月度考核表,上面顯示,積案化解工作在百分考核中占到了20分。“過去雖然我們也對信訪工作進行考核,但所占比重較輕。現在‘一月一積案’考核結果直接與村干部的工資待遇掛鉤,各個村都不敢再小覷這項工作了。”河失鎮副鎮長、政法委書記常建華說。 為防止村(居)干部弄虛作假,該鎮要求調解協議書上必須要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名。每月底,鎮政法委成立督察組,對各村(居)的積案化解情況進行督查驗收,驗收結果將在鎮政府電子顯示屏上公示。 去年1月份,河失村十組村民陳鳳娟在一工地干活時摔傷,腰椎骨折,賠償問題久拖不決,之后她多次越級上訪。今年8月份,該糾紛被列為河失村當月積案化解任務,得到圓滿解決,陳鳳娟獲賠10萬元。 對于積案化解工作,鎮里也不“撂挑子”。每月的中上旬,鎮“三解三促”工作組會對這項工作開展全程指導;當月20日前仍不能化解的,須報鎮政法委,由政法委帶領相關科室進村入戶幫助化解;當月25日前仍未能化解的,由鎮黨政主要負責人集中會商,同村里一起化解。 沈丁村去年建村辦公樓,村民蘇某中標,后工程造價超出原定價24萬元,村委會拒絕支付超出部分,蘇某也拒不交工。村委會多次上門協調仍無結果,后常建華聯合物價等部門,多次主動上門做工作,使問題妥善解決。 “一月化解一積案”活動,讓村干部遇到問題不再“上交”、“回避”,今年7月份以來,該鎮的信訪件比去年同期減少了90%。該鎮原有的120多起積案目前已成功調解100多起,年底前有望全部化解。 隨著一件件矛盾糾紛化解,老百姓的心氣越來越順,政府各項工作也更加得心應手。在中心鎮建設中,該鎮需動遷失迷巷一組近50戶農戶。從鎮政府召開動員會到動遷結束,只花了一個月時間,無一起矛盾上繳,無一起越級信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