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虹橋司法所化解了兩起“失獨”家庭內部矛盾糾紛,即維護了老人的合法權益,又促成了家庭成員今后和睦相處。 據了解,這兩起糾紛分別涉及老人贍養、家庭財產分配等問題。一是家庭關系的相處出現問題。兒子去世后,兒媳婦“招夫養子”雖然也得到老人的同意,但在日常生活中沒有兒子在家庭中的潤滑濟作用,加上老人睹景思人的心理作用,往往會因一些小事引發了矛盾糾紛,而鬧得不可開交;二是老人的贍養問題得不到落實。獨子死亡后,兒媳婦“招夫養子”,但對老人沒有法律上的贍養義務,老人卻要新組成的家庭承擔一定的贍養責任。三是賠償金額的分配發生矛盾。在一起糾紛中,兒子的死亡事故在我們調解下得到賠償,但隨即就發生了賠償金額的分配矛盾。老人要掌管賠償金,兒媳要求得到應得一份,另外因孫子是未成年人,對其得到的賠償金的保管也發生爭議。四是家庭財產的歸屬發生矛盾。主要涉及房屋產權,分為婚前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當事人對此認識比較模糊而引發了矛盾。 在調處上述矛盾焦點時,虹橋司法所通過心理剖析、情感交流來化解雙方的對立情緒,消除老人的心理疙瘩,通過明析家庭財產產權和遺贈扶養的方式來解決老人的贍養照料問題,從合理分配和最大程度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角度就賠償金分配和保管使用問題達成協議。(印亞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