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泰興市司法局以不斷提高法律服務質量、以群眾滿意為著力點,采取四項措施,規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行為,推動基層法律服務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一是建立誠信檔案。為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逐人建立誠信檔案,通過規范投訴查處程序、嚴格獎懲、財務制度和加強法律援助機制優化等方式,對個人被投訴、獎懲、開展法律援助等情況詳細記錄在案,全面、真實記載法律服務人員在社會上的誠信狀況。 二是公開誠信信息。采取設立公開投訴查處電話、建立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執業人員電子政務公開專欄、設立執業監督臺等形式,及時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年檢注冊情況、深入開展滿意度測評等向社會定期通告或披露,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構建監管體系。為切實推進該市基層法律服務誠信建設,該市先后制定出臺誠信執業保證金制度、基層法律服務投訴查處制度、誡勉談話制度和案件質量跟蹤評查制度,同時在該市基層法律服務執業風險防范要點中,明確要求該市基層法律服務執業人員在代理過程中將案件有關情況告知委托人。 四是嚴格考核獎懲。將基層法律服務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加大考核權重,并實行一票否決。對于信用好的法律服務所,加大表彰獎勵力度;對于不講誠信、破壞信譽的,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嚴格依法依規嚴厲懲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