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6月14日訊 本月內,泰興市商貿、餐飲、住宿等服務業用人單位都要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申報手續,并為職工全額繳納保費。省人社部門充分肯定泰興的做法,決定在全省推廣。 今年初,泰興市出臺《餐飲、住宿等服務業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明確行政區域內所有餐飲、住宿、商場、超市、房地產、物流等服務業用人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或者雇工,均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由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 該辦法還明確,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必須實行動態申報,以實際參保人數的工資總額為基數,餐飲、住宿、商場、超市行業按繳費基數的0.8%繳納工傷保險費,房地產、物流行業按繳費基數的1.6%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用人單位應及時采取措施使受傷職工得到有效救治,并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其工傷保險待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用人單位未依法參保或欠繳工傷保險費期間,職工發生工傷,個人可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工傷后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