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尹明生)日前,泰興市法院黃橋人民法庭《關于教師參與營利性貸款和擔保問題》和宣堡人民法庭《關于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的司法建議》被省高院表彰為2012年度人民法庭優秀建議。 黃橋人民法庭在辦理大批民間借貸案件過程中,發現當地部分中小學教師因礙于情面為他人借貸提供擔保或盲目投資,直接向他人進行營利性借貸等問題,造成了個人損失和負面影響。有的因逃債直接影響學校秩序。該庭通過深入調研,形成了《關于教育參與營利性借貸和擔保問題的司法建議》,向泰興市教育局提出了加強教師隊伍職業思想教育、嚴格管控教師8小時之外行為,建立信息聯動工作機制等建議,受到泰興市教育主管部門的好評。 宣堡人民法庭從該庭辦理的多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發現泰興市根思鄉轄區內某路段事故頻發,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遂向該鄉政府和泰興市交警大隊提出加強對周邊群眾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強交通標志的監控設備的投入、加強對事故多發地段學生上放學高峰期的實時管控等三點建議,該建議跟蹤交通動態變化,貼近群眾生產生活,體現了法官的人文關懷和司法為民理念,得到了多部門及時回復和采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