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歲尾,泰興司法局加大四個力度,沖刺四季度,打好收官之戰,確保完成或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加大法制宣傳力度。以村居指導站、企業服務站、園區工作站為平臺,圍繞“服務轉型升級,服務社會和諧,服務民生改善”,貼近需求精心籌備“12.4”普法宣傳工作;采用聽取匯報、查閱臺帳資料的方式進行專項督查,從組織領導、基礎保障、學法用法、主題活動、法治文化建設、成員單位履職、工作創新、工作成效等方面逐一進行檢查。在客觀考評“六五”普法工作啟動及實施的基礎上發現亮點,培植典型;深入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在8月份先期評估的基礎上,依據標準,對所有申報民主法治村(社區)的單位逐一過堂,針對薄弱環節,明確序時進度責令限期整改。近期組織復查,最終確定推薦上報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19家、泰州市級51家。 加大矛盾調處力度。以“三清一創”活動為載體,構建調解中心與街道、相關部門聯動調解機制,加強與法院、公安交警部門以及勞動、物業、商貿協調、溝通,完善“大調解”工作機制,穩妥推進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的化解;加強專業機構人員與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聯系,發揮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作用,積極開展訴前調解,維護社會穩定;發動社會志愿力量,邀請退休的老領導、老干部、老同志充實調解力量,解決家庭鄰里之間的疑難雜癥,提高調解的活力。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以打造十五分鐘法律援助圈為目標,大力提升援助質量。對法律援助申請實行限時答復、限時辦結;在為農民工施行“急診式”援助服務的基礎上,又建立處置企業欠薪預警、應急聯合處置、農民工討薪快速辦結等3項長效機制;組織對往年結案的案件進行“回頭看”,探索建立了“四定期制度”,即定期旁聽、定期通報、定期評議、定期回訪等4項制度;對受理的疑難、復雜、專業性強、社會反響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組織專家“會診”。深化“陽光助殘”、“夕陽紅”等活動,推行延時服務、預約服務等,為殘疾人、老年人辦理法律援助。 加大社區矯正督查力度。以加強特殊人群管控為重點,切實提高社區矯正水平。采取“聽、查、對”方式,專項督查全市社區矯正工作。重點檢查司法所有無不按程序擅自批假、能否準確掌握社區服刑人員行蹤及思想表現、社區服刑人員未出管轄范圍、社區服刑人員檔案相關內容是否齊全等方面。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督查人員當場提出建議,要求司法所立即整改,對個人提出了批評教育,要求進一步履行好社區矯正工作法定職責,杜絕社區服刑人員的脫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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