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陸裕順 王萌萌 去年11月,國務院頒布實施了新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存儲、使用等安全監管工作由公安機關負責。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對公安機關來說,是一個全新的課題,該怎樣做,才能確保不漏管、不失控,《條例》并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目前亦沒有配套的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和實際操作規范。泰興市有眾多以生產精細化工產品為主的企業。該市警方根據上級文件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劇毒化學品管理的方法,對該市的涉及易制爆危化品的單位、產品等進行了全面摸底調查,為下一步規范管理做好了業務、基礎和管理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專門培訓,普遍輔導,做好業務準備 “大家好,前一段時間,市局在網上了發布了關于加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的通知,對涉及的72種危化品進行了明確,這是一項新的管理課題,沒有先例可循,需要我們不斷地摸索和總結,今天我們利用晨會的機會,給大家進行一次專門的輔導,希望在日常的工作中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這是6月12日上午8時10分許,泰興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危管中隊民警在該局一派出所為民警進行危化品管理知識進行輔導前的一段開場白。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前我們掌握的有72種,與我們的日常生活也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如我們喝水用的玻璃杯子,加工過程中,也會使用到易制爆危化品,涉及的行業有日用化工,電鍍、冶金等……” 危管中隊的民警邊說,邊將事前準備好的輔導材料發到派出所民警手中。 除了像這樣的輔導外,泰興警方今年還先后組織各派出所分管危化品管理工作的民警開展了兩次專門的培訓,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和倉儲、運輸要求等進行宣講。截至目前,接受專門培訓、普遍輔導的民警近400人(次),印發輔導材料370多份,使專職民警和普通民警都能知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檢查方法。同時,為加強危化品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泰興警方還專門從南京理工大學招錄了一名化學物品管理專業的本科生,充實到危化品管理隊伍。 逐一走訪,摸清底數,做好基礎準備 針對泰興擁有眾多從事精細化工企業的實際情況,為摸清“家底”,泰興警方先后三次下發文件,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摸底調查和管理要求和規范,并制定了《易制爆企業摸底調查表》下發給基層派出所。 由于此項調查工作涉及到產品生產原料種類、使用數量等一些敏感信息,企業出于自我保護,調查伊始,部分企業不是很配合。面對這一情況,民警就反復登門宣傳危化品管理的意義和目標,并承諾保護好企業的“商業機密”。 對化工企業比較集中的幾個派出所,危管中隊抽調專門力量,安排專門時間,配合派出所進行逐一“入戶”走訪,查會計臺賬、看進出庫記錄、聽產品生產工藝介紹,民警們深入到企業的庫房、車間,對原料種類、購買渠道、消耗數量、倉庫管理員情況等內容進行全面的登記摸底。截至今年5月底,泰興警方出動警力300多人次,基本摸清了“家底”:該市共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61家,其中經營單位4家,使用品種34種,涉及日用化工、電鍍、冶金、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服裝印染、豬鬃清毒、醫院化工、教學科研等行業,填寫調查表近500份。 以點帶面,樹立樣板,做好管理準備 “這是企業的劇毒化學品倉庫,旁邊就是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倉庫,我們要求企業實行分庫儲存,落實雙人雙門雙鎖制度。大家順我手指的方向看,在倉庫的門上的左右對角上,設置了兩個監控探頭,在倉庫內,也設置了兩個監控探頭,確保庫內庫外無‘死角’,整個庫房的安保設置投入在10萬元左右。”5月31日,講解員向在泰興參加泰州市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現場會的與會人員介紹說。 如何管理好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上級沒有明確的規定和操作規范,泰興警方不等不靠,比照劇毒化學品的管理模式,率先在該市兩家使用量大的企業進行了試點。民警從庫房設置開始,對物理性質不同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實行分架、分庫存放;在庫房內外設置高清晰度的監控探頭,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圖像直接接入公安監控網;對庫房實行雙人雙門雙鎖,所有通風窗口均安裝了不銹鋼防盜窗。為切實掌握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民警幫助企業完善了保管員工作職責、進出庫物品登記備案、庫房檢查登記等多項規章制度的臺賬資料。同時,泰興警方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購買、使用情況實行報備制度,專門制作了使用流向、人員登記、防范日志等7種內部使用的臺賬資料,并與61家企業法人、倉庫保管員簽訂了安全責任狀。 泰興市公安局分管負責人介紹說,目前,該局正在建立遠程報備網絡,生產、使用、保管、運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將通過“危管QQ群”向公安機關報備,從而實現“遠程實時監控”。同時,今后將根據各企業報備情況,對企業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并聯合交管、安監等部門做好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使用等方面監管工作。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員的管理,泰興已做好了各項準備,一旦上級出臺規范后,只要做些相應的調整,就能使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上軌道更規范。下一步,本著減少企業經營成本的原則,將著重研究集中倉儲的可行性方案和模式,在最大限度地方便企業生產經營的同時,確保各項安全監管措施落到實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