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泰興市濱江鎮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要求,積極開展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及規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該鎮首先成立“兩個小組”,即“清理小組”和“核實小組”。“清理小組”主要有村組干部、黨員代表、群眾代表組成;“核實小組”主要有村組干部、黨員代表、群眾代表和鎮包點干部組成。然后鎖定賬目、清查盤點。為了加快進度,該鎮兵分三路,一路進行資金清理,清理后建立資金總賬、明細賬和現金賬;一路進行資產清理,清理后建立資產臺賬;一路進行資源清理,進行實地丈量,然后建立資源臺賬;做到對初步核實后的集體“三資”,由“清理”、“核實”兩個小組負責在村務公開欄中將資金清理情況,資產、資源登記情況進行公示,或通過發放明白紙等形式向群眾和有關當事人征求意見,對復查不清或有權屬爭議的,不得進入確認程序。對清理公示無異議的三資資料報雙代管中心匯總備案, “三資”清理各項業務手續辦結后,要及時進行工作總結,建章立制,村里要及時與鎮“三資”雙代管服務中心簽訂委托代管協議,構建規范有序的委托代理機制,同時迎接鎮、市兩級的檢查驗收。 劉 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