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進一步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有機融合、互動發展,全面提高服務業在GDP中的比重,日前,泰興市出臺《關于鼓勵工業企業分離發展服務業的意見》,鼓勵全市工業企業實行有效分離和業務重組,強力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意見》明確:市范圍內銷售收入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原則上都必須在2012年前實施制造業與服務業分離。 稅收扶持。除政策因素外,分離后稅負如高于上年度同口徑原稅負,高出部分三年內由財政給予補助。凡工業企業分離的屬營業稅征收對象的服務業企業(不包括物流企業),自營業后的兩個年度內,入庫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財政全額獎勵給企業,從第三個經營年度起的三年內,則分別由市財政按50%、30%、30%獎勵。同時,對分離后新設立的科技服務企業,其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免征營業稅;對企業符合條件的年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獎勵。工業企業將自建的專用碼頭裂變組建成獨立的物流公司,五年內對社會開展經營服務所繳納的營業稅,由市財政按地方留成的40%給予獎勵。對工業企業將服務項目外包給在本市注冊的服務業企業(屬營業稅征收對象),且年開票納稅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按服務業企業開票額的1%獎勵給工業企業。 政策優惠。對工業企業裂變分離出的產品銷售公司,不重復征收地方規費。工業企業通過裂變重組、分離組建服務企業的過程中,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車輛所有權以及其他資產過戶時,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繳納的契稅由市財政按地方留成部分予以獎勵,除上繳市以上的費用外,其他僅收工本費、登記費。(金桂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