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葉桂華 通訊員葉余華 陳 鵬)今年以來,泰興市將發包的430個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全部列入監管范圍,有效遏止了非法轉包、分包及借牌掛靠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去年7月,泰興市專門出臺了《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標后監督管理辦法》,防止工程招投標過后的管理“真空”。今年以來,泰興市把標后管理工作作為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的有力抓手,定期或不定期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履約情況,防止工程項目多次被違法轉包、分包、掛靠,出現圍標、串標、掛靠資質投標等不正之風。 該市規定,如果出現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除了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該市還將其不良行為記錄在案,納入“黑名單”,并在“泰興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限有規定的按規定時間執行,無規定的公示期限為1年;不良行為公示期間,該單位不得在泰興市范圍內承攬工程。 由于招投標領域“陽光作業鏈”的打造,至今年10月底,泰興市共發包430個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各方主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工程合同實施過程管理,項目開工率高、建設快,未發現一起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借牌掛靠等違法行為,建設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