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對象生活救助金發放標準 本報訊 從今年7月1日起,泰興市財政增支1100多萬元,再次提高困難群眾生活救助金發放標準。 這次調整救助標準的困難對象是指,2011年6月底享受城鄉低保待遇、五保供養、孤兒和重殘無業生活救助的人員。具體標準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重殘無業人員生活救助標準,從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38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重殘無業人員生活救助標準,從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0元;五保集中供養標準,從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200元;五保分散供養標準,從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3200元;孤兒養育標準,從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800元。 目前,符合條件的困難對象生活救助金已經通過“一折通”打卡發放到人。這次標準的提高,該市財政將新增支出1100多萬元,惠及42000多名城鄉困難群眾。” (金桂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