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興市采取三項措施促進全市土地利用方式深入轉變,提升集約用地水平。一是全面落實“飛地”政策,以集聚促集約。國家用地計劃指標不再安排鄉鎮,促使鄉鎮招商引資項目進駐園區;制訂“飛地”項目稅收分成機制和經濟獎勵措施,將“飛地”項目列為園區、鄉鎮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內容。二是嚴格工業用地管理,以監管促集約。工業用地要求廠區降低綠化率;廠區禁止建設辦公樓和宿舍;園區必須建設標準廠房解決中小企業用地問題,必須建設寫字樓用于園區企業集中辦公。三是大力開發利用存量,以盤活促集約。制訂存量土地盤活意見和優惠政策,引導園區、鄉鎮靈活運用“易主”、“易用”、“流轉”、“掛鉤”等手段開發利用存量土地,規定新上項目必須優先推薦使用存量土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