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檢14年來,他始終恪守“政治堅定、紀律嚴明、業務精湛、清正廉潔”的檢察官職業道德,堅持文明執法、公正辦案,在干警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任公訴科部門負責人期間,他主辦了110多起案件,起訴準確率、有罪判決率均達100%,其中大案要案或疑難復雜案件占1/3,先后承辦過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戴軍等人涉黑案、張忠仁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等疑難復雜案件。2003年,參加全省檢察機關公訴人對抗賽獲“十佳優秀公訴人”第二名和“最佳專業知識獎”。參加全國優秀公訴人評選活動,被授予“全國優秀公訴人”稱號。先后被評為省“新長征突擊手”、省“先進工作者”、省“十佳檢察官”并被授予“江蘇檢察業務專門人才”稱號,榮立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2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