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年僅3歲的小男孩在醫院門診治療三次,搶救一次后離開了人世。當家長向醫院討要說法時,醫院提出:是家長拒絕孩子住院耽誤了最佳治療時間,家長承擔一定的責任。 3歲男孩離世 10月13日凌晨,泰興網友“天地良心”在泰興知名網絡論壇發表了一篇《還我兒公道慰我兒冤魂》的帖子。 “天地良心”在帖中向大家介紹,“由于泰興人民醫院的治療不到位、搶救不及時,他年僅3歲的兒子永遠地閉上了雙眼。” “當我看到我兒那越來越青紫的雙唇和慢慢冰冷的軀體以及永遠無法閉上的雙眼,我知道我將失去我最深愛的兒子!一個本應該活得快快樂樂的小男子漢。我兒最后留給我的話:‘爸爸,寶寶是男子漢!寶寶不怕,寶寶是帥哥!’一直重復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10月14日,該帖被轉載至國內著名網站天涯社區,又引起眾多關注。大家都很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么。 此時,有網友跟帖爆料說,“孩子的離去,家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醫院曾經三次要求孩子住院,三次都被家長拒絕,最后一次家長還簽名明確表示拒絕住院。” 雙方各執一詞 10月14日下午,記者與“天地良心”取得了聯系。 據“天地良心”介紹,從9月29日凌晨開始,他的兒子因發熱到泰興人民醫院急診中心就診,醫生以“口腔潰瘍”加以治療,一直到9月29日深夜11點,孩子的狀況越來越差。期間,醫生懷疑是手足口病。9月30日凌晨2點,孩子煩躁、嘔吐。凌晨4點多,孩子最終閉上了眼睛。 在人民醫院醫患溝通辦公室,某主任翻開病歷指向“拒絕住院”的字樣告訴記者,從9月29日孩子第一次到醫院急診中心就診開始,醫生就建議孩子住院,但家長都拒絕了,前后共有三次。第三次是9月29日深夜11點多,“天地良心”在病歷上拒絕住院的字樣處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天地良心”坦承,作為一名普通市民,他的基本常識就是“口腔潰瘍”不需要住院。“但我在9月30日凌晨1點的時候,已主動要求住院了。”但還是沒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讓他想不明白的是,他雖然拒絕了醫院對孩子的住院要求,但他沒有放棄對孩子的治療,難道醫院對住院和不住院患者的治療不一樣? 對此,泰興人民醫院醫患溝通辦公室的同志明確答復:住院和不住院治療當然不一樣!一,各項檢查不一樣,比如住院檢查達到近二十項,而急診只有常規檢查;二,設備條件不一樣,住院大樓里各種搶救設施齊全,而急診中心相對簡單一點。 有待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泰興市人民法院安法官介紹:根據我國現有的《醫療機構管理規定》,患者家屬的意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目前,我國各地的醫院都相當尊重患者家屬的意見。特別是在是否住院、是否開刀這樣的問題上,患者家屬的意見更加重要,也很必要。 泰州興泰律師事務所的徐律師認為,“天地良心”的遭遇值得同情,但也讓人深思,家長可以決定孩子是否住院治療,卻并不能代表醫院在住院治療和不住院治療之間采取不一樣的治療方法。徐律師認為,此事,家長和醫院都有各自不可推卸的責任。 據悉,10月4日,南京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已經給“天地良心”的孩子進行了司法鑒定。孩子到底是什么原因死亡,一個月后將會有個結果。 “天地良心”和泰興市人民醫院都表示,他們會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