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昨天,家住泰興市城北的殘疾女工丁某拿到了泰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在該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下,丁某的工傷損害賠償案歷經3年終于有了圓滿結局。 今年6月以來,泰興市法律援助中心實施新一輪“陽光助殘”,已受理殘疾人援助案件68例,幫助殘疾人挽回經濟損失50多萬元。 據了解,該市新一輪“陽光助殘”行動包括“五個一”內容—— 設立“一個站”。泰興市法律援助中心與市殘聯對接,在蘇中地區率先成立了“殘疾人陽光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開展助殘救助維權工作,殘疾人進了站,就如同進了“家”,法律援助不再難。 贈送“一本書”。即向殘疾人贈送《法律知識手冊》,成為他們“隨身的法律專家”。該手冊包含了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家庭婚姻、人身損害賠償等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法規知識。到目前為止,該市殘疾人已人手一冊。 發放“一張卡”。即向殘疾人發放“法律援助便民卡”。這張卡上寫明了法律援助事項范圍、援助單位及聯系電話。憑借此卡,殘疾人在申請法律援助時,可免于審查經濟狀況,能夠迅速辦理相關手續。該中心目前已發放便民卡1400多張。 開展“一次咨詢日”。每月20日,該中心現場開展法律援助咨詢活動,解答法律事務,并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案件進行現場辦理。該中心助殘工作站目前已接待咨詢達800余人次,現場辦理案件19件。 講授“一堂課”。每月在市殘聯的安排下開設1次法律講座。由該中心聘請法律援助志愿律師上門講法,講授普通公民應知應掌握的法律法規,講授與殘疾人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到目前,該中心已開設4次培訓班,261人次參加了培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