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泰興市人民法院在該市看守所公開審理了一起破壞監管秩序案,全體在押人員通過閉路電視收看了被告人唐某的當庭懺悔。 唐某是泰興市看守所的一名留所服刑犯。服刑期間,唐某為了確立在監室內的“老大”地位,經常隨意辱罵、無故毆打同監人員。看守所多次對唐某進行教育和懲戒,但他卻執迷不悟,甚至變本加厲。今年4月,和唐某同監所在押人員戴某說話聲音稍大,被唐某連抽三記耳光。 泰興市檢察院駐所檢察室在深入調查取證的基礎上,認為唐某的行為已涉嫌破壞監管秩序罪,隨即建議公安機關對唐某立案偵查。隨后,公、檢雙方形成共識,嚴懲“牢頭獄霸”,短短半個月內就完成了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工作。 為達到“懲戒一人,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泰興市檢察院與法院協商,決定打破常規,在看守所內審理唐某案,并組織全體在押人員通過閉路電視系統觀看庭審。庭審過程中,唐某表示認罪悔罪,并向曾經被其傷害過的犯人公開道歉。 據了解,泰興市公、檢、法三部門近期聯合出臺了《關于將在押人員羈押期間表現納入量刑情節的規定》。該規定提出,由公安局對在押人員羈押期間的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審,檢察院根據評審結果在公訴時提出量刑建議,法院在量刑時予以酌情從輕或者酌情從重處罰,從而進一步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增強在押人員接受改造、遵守監規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