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 敏 特約記者 唐衛華)今后,市民喝上放心水將更有保障。昨天,記者從市建設局獲悉,《泰州市區域供水水源和供水設施保護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辦法》規定,我市區域供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及輸水管線覆蓋地區、專用的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將實施水源及供水設施的保護管理。 1999年,我市在高港區永安洲鎮建成市第三自來水廠,至此,市區實現從長江取水。2007年,我市決定實施泰州市區域供水,新建泰州市三水廠至泰興市楊莊水廠長達16公里的DN1400渾水管線,至姜堰市二水廠長達42.5公里的DN1400清水管線。同時,改擴建泰州三水廠,新建45萬m3∕d的取水頭部,完善原有40萬m3∕d取水能力,新建15萬m3∕d的清水廠,分別為泰興、姜堰市服務,其中渾水、清水管線分別途經高港區、泰興市、姜堰市。 市建設局城建處負責人趙錦明說,《辦法》將近年來我市新增的供水管線納入到了保護范圍。《辦法》所稱區域供水,是指跨行政區域實施城市供水;所稱供水設施,是指區域供水所涉及的由市第三自來水廠至市二水廠東門水廠、泰興市楊莊水廠、姜堰市第二自來水廠用于引水輸水的設備設施及輔助設施。包括:引水管道、水表井、輸水管道、閥門、排氣閥、輸電設施(含線路、電線桿塔、接地裝置)、取水口專用浮標、取水口、各項取供水建(構)筑物、各類管道支墩、閥門井、各種標志及水源地保護區封閉設施等。 《辦法》規定,對水源保護區將設置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3個等級,各保護區界將設置明顯的標志和嚴禁事項的告示牌。 “根據《辦法》,不同等級的保護區將實施不同的管制標準。”趙錦明說,其中水源一級保護區的管制最為嚴格,除包括二級及準保護區的禁止行為外,還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其他建設項目,禁止在灘地、堤坡種植農作物,禁止設置魚罾、魚籪或以其他方式從事漁業捕撈。“甚至不允許隨意停靠船舶、排筏及從事旅游、游泳、垂釣或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