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泰興市委下發通知,啟動“十佳村黨組織書記”評選活動,以進一步加強“能人型”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村干部隊伍整體素質。
據了解,“十佳村黨組織書記”的評選條件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現任且擔任村黨組織書記3年以上;政治信念堅定,農村建設成效顯著;“雙帶一創”實績顯著,在本鄉鎮位居前列,在全市有一定位置;為民辦事能力強,善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維護穩定能力強,全村政治穩定、社會和諧;作風正派,勤政廉政,樂于奉獻,深受群眾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