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是長江流域春季禁漁期第一天。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今年我市長江禁漁期管理工作啟動早、力度大、見效快。截至3月底,我市江段內定置漁具均已被拆除上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每年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長江流域實施禁漁。據介紹,3月中旬以前,高港、泰興、靖江等地漁民就陸續拆除了江面漁具。“休漁期間,我們要把漁具漁網好好修補一下,余下的時間去附近企業做點零工。”泰興漁民王福生說。 據介紹,根據省海洋與漁業局工作要求,我市沿江各地分別制訂了《2009年度長江禁漁期管理實施方案》,市漁政部門還從興化、姜堰、海陵區漁政機構抽調部分骨干組建了長江禁漁執法檢查組,檢查組3月9日起進入長江向漁民進行宣傳教育。相關漁業主管部門還對禁漁期間漁民“低保”政策落實、漁業執法人員文明安全執法提出了具體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