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的背面竟然用紅筆標注上密碼,而且卡丟了半個多月還沒發(fā)現(xiàn),失主的大意給了小偷撈財機會。1月15日,犯罪嫌疑人孫某被泰興市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依法提起公訴。 去年4月底的一個晚上,囊中羞澀的孫某爬圍墻進入該市一家化工廠,從一間辦公室里偷出了一個黑色公文包。包里有一張中國銀行長城電子借記卡,卡背面寫著持卡人姓名,并用紅筆標注了密碼。 去年5月6日上午,孫某拿著該卡到自動取款機上輸入密碼查詢,發(fā)現(xiàn)余額只有56元多,孫某取出了50元。過了兩天,孫某又到自動取款機上查詢,發(fā)現(xiàn)余額竟增加了好多。孫某欣喜若狂,兩天里換了四家銀行,瘋狂提款12次,共取出人民幣9950元。 孫某隨后用其中的6212元購買了一輛摩托車,其余的用于購物和打游戲等娛樂消費,全部揮霍一空。 檢察官提醒,到了年底,許多市民的銀行卡上將會頻繁進賬,切不可將密碼隨意寫在卡上,一旦發(fā)現(xiàn)丟失,要及時掛失,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