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已從招投標轉向工程變更環節。針對這一新動向,泰興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全省率先出臺了《建設工程變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從變更的審查、權限、監督等方面,強化剛性約束,取得顯著成效。
泰興市從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入手,全面規范工程變更行為,有效地預防了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的發生。據最新統計,近兩年,累計糾正變更預算20多項,核減資金300多萬元;通過對16個政府投資工程重大變更行為跟蹤督查,發現整改問題4起,節約資金160余萬元。 泰興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長王耘介紹,從近幾年反腐倡廉的實踐看,工程建設招投標行為日益規范,基本實行“陽光操作”,但工程建設領域依然是腐敗的“重災區”,腐敗行為大多發生在工程變更環節,有的建設單位在招投標運作時,故意預留一些附屬工程或可調整的項目,通過施工階段工程變更,從施工單位額外利潤中撈取小團體或個人的好處;有的建設單位串通施工單位,偽造變更簽證等資料,空報、虛報變更事項,或對工程量減少的變更項目隱匿不報;有的施工單位串通設計單位,使不合理的變更通過改變設計得以實現,從而謀取小團體或個人利益最大化。 “針對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出現的新動向,泰興市在全省率先出臺了《建設工程變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從變更的審查、權限、監督等方面,強化剛性約束。”王耘介紹,在變更程序上,必須履行變更申請、實地勘察、審查變更理由、專家技術論證、集體研究和完備手續6道環節,6道環節環環緊扣,不可逾越。不同投資額的工程,規定了不同的變更上限,總投資額1000萬元以內工程變更,增加造價不得超過3%;總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工程變更,增加造價不得超過1.8%;變更幅度超過10%的,建設單位須重新辦理項目批準手續。 “單次變更造價2萬元以內的,由建設單位按程序確認;2萬元至10萬元的,由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按程序確認;10萬元至30萬元的,由市工程變更審核小組按程序確認(成員包括紀檢監察、建設、財政、審計、發改委等部門);30萬元以上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市工程變更審核小組按程序確認。”王耘介紹。 “對執行變更實行聯合回查制度,嚴格實施責任追究。”王耘說,凡施工單位不按規定履行手續的,除不認可其變更內容外,還將作為不良行為予以公示;建設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超越權限或違反操作程序實施工程變更的,財政部門不調整預算,審計部門不予認可。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依法依紀追究主管人員的行政責任;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了解,市紀檢監察機關將向全市推廣泰興的做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