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泰興警方一年多的艱苦工作,10月16日,該市一黑惡勢力犯罪團伙的16名主要成員被逮捕。 據了解,該團伙以柯某為首,自去年以來,柯某通過開賭場斂財供養手下,并購置了砍刀、匕首、狼牙棒、槍支等兇器。該團伙涉嫌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等罪行,致傷20多人,其中重傷1人,輕傷3人,非法斂財50多萬元。 去年7月,泰興警方接到一個匿名舉報電話:柯某經常在該市城區周邊鄉鎮開賭場,以“二八杠”的形式聚眾賭博,每場輸贏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柯某還糾集了一批“上過山的兄弟”看場子,一次,柯某手下竟拿出一把手槍恐嚇賭徒。 柯某34歲,1993年6月因犯流氓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4年6月被釋放。 柯某每場賭局“收入”4至6萬元,并且強迫其他賭場給他“分紅”,不然就帶人砸場子。據初步統計,僅2008年春節前后,柯某就先后開設20多場賭局,非法獲利30多萬元。 泰興警方立案后,柯某一直音信全無。 警方調查發現,僅在泰興城區,柯某就有三處藏身之所,極少回家,長期在外租房或留宿旅館、浴室等,從不用自己的身份證登記。 也許是察覺到風聲漸緊,柯某帶著多名團伙成員于7月初逃離泰興,無奈錢袋漸癟,8月初,他帶著幾名手下潛回泰興籌錢。8月10日、11日、12日,他們連續三天,手持砍刀、電警棍、狼牙棒、手槍等到泰興幾個較大的娛樂場所,向業主“借”錢。柯某還打電話給某娛樂場所老板,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準備3萬元,否則就準備棺材。 8月16日晚11點多,根據線索,專案組民警在泰興城區將柯某抓獲,該團伙的另兩名犯罪嫌疑人也同時落網,民警還繳獲匕首兩把、砍刀一把、狼牙棒一根。 8月23日,根據柯某的交代,專案組民警從河中打撈出一把仿“六四”式手槍及兩發子彈。 隨后一個多月時間內,民警先后赴浙江、上海、南京、蘇州,行程萬余公里,將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