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興市出臺工作措施規范社團行為。今后,原則上不允許各鄉鎮和部門領導干部兼任社會團體的領導職務。對確需兼職的,須報組織部門從嚴履行審批手續,并報監察部門備案,民政部門憑組織部門審批手續,辦理社團登記注冊。 前一階段,該市結合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明確由民政牽頭,監察、財政、工商部門配合,對32個有一定經費收入的社團進行調查,調查涉及工商、藥監、質監、交通等20個行業。針對存在的問題,該市明確提出規范社團管理五個方面的工作措施。 除了嚴格限制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兼任社團職務外,該市還要求嚴格實行政會分開,各行業協會(商會)逐步從職能、機構、工作人員、財務等方面與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徹底分開。 按照規定,社團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的收費與其自身開展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應嚴格區分。社團接受社會捐贈,必須與捐贈人訂立捐贈合同,代行政府職能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應全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各類社團的會費收取行為受到嚴格控制。該市明確要求會費標準的制定或修改須經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討論,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不得采用其他任何形式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 該市還要求各業務主管單位繼續加強對各社團的運行監管。對活動不正常、運作不規范的社團,民政部門將責令限期整改;對長期不開展活動、不能履行社會服務功能、影響經濟軟環境建設、不接受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的社團,將依法及時注銷或撤銷;對未經登記或備案擅自開展活動,或者撤銷后繼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堅決予以取締。 據介紹,該市正在研究將一些微觀管理行業企業的職能,如培訓、考核、資質認定、職稱評定、行業統計、信息發布、組織展覽會、展銷會、企業先進評選、產品創優評定、項目調研論證等,下放給相關行業協會。“此舉真正賦予協會職、責、權,有助于充分發揮社團在經濟發展中的助力器和龍頭作用,實現‘小政府、大社會’的建設目標。”該市有關負責人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