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毛曉華特約記者陳天斌)記者25日從市消防支隊了解到,日前,公安部政治部下發《關于批準彭勇同志為烈士的批復》,追授原泰興市消防大隊戰士彭勇為革命烈士。 2005年6月2日15時46分,泰興市凡蕩村二組二隊一麥田發生火災,泰興市消防大隊接到調度指揮中心命令后,立即指示彭勇等四名官兵,出動一輛斯太爾重型水罐車前往撲救。16時10分左右,當水罐車行駛至泰興市泰興鎮王墜村田間路段時,因村間道路過窄,路兩側是水塘,再加上雨后道路松軟,車體總重量達20噸,造成車右前輪打滑,致使車輛側翻,危急關頭,彭勇不顧個人安危,一把推開戰友,而自己被壓在車底,壯烈犧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