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張宏偉 孫紀剛)3月21日上午,蔣華鎮六圩村殘疾村民沈繼民從泰興市殘疾人聯合會領導手中領到了2000元理賠款。去年冬天,沈繼民外出不慎摔傷,花去醫藥費近5000元。 2007年12月,泰興市殘聯與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合作,在該市蔣華和溪橋兩鎮試點“共享陽光意外傷害保險”,45元保費,采取殘疾人本人、所在地鄉(鎮)政府和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三三制”的方式分擔,將1400多名16歲到65歲的殘疾人納入意外傷害保險范疇。在確認傷殘等級后,每個殘疾人出現意外傷害時可獲得最低2000元,最高2萬元的保險理賠金。 “這次試點成功后,我們將加大工作力度,尋求各類社會資源和殘疾人保障機制的結合,逐步為全市4.3萬名殘疾人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最大限度地保障殘疾人的生活!碧┡d市殘聯理事長封紅年說。 據了解,泰興試點為殘疾人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在全市尚屬首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