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常國梁 通訊員 徐建鋒 特約記者 張建榮)3月5日,泰興市委、市政府宣布一項新的“鐵規”:今后,省級泰興經濟開發區投資額在3000萬美元以下的項目,城區、虹橋、城東、黃橋四個工業園投資額在5000萬人民幣以下的項目,原則上不再單獨供地,其他鄉鎮基本不供地,鼓勵“飛地”開發,將項目向“一區四園”集中,實行集約發展。 泰興市委書記曹蘇民說,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執行最嚴格的紅線制度,實行“保護耕地資源”與“保障經濟發展”雙贏。 同時,建立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制度,新增建設用地達不到投資強度160萬元/畝、注冊資本40萬元/畝、稅收8萬元至10萬元/畝等相關標準的,一律不安排用地計劃。 對無產出或稅收、財政貢獻率較低,達不到招商引資時所簽協議中規定標準的企業,限期整頓,取消其享受的優惠政策,“騰籠換鳥”或“趕鳥出籠”;對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照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對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足額征繳增值地價;對土地閑置滿兩年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對批而未用的土地,重新分割給中小型項目使用,解決其他項目用地需要。 據了解,近幾年來,泰興市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基本農田持續穩定在105.68萬畝。單2007年就實施土地復墾開發整理項目68個,新增耕地3940.9畝;盤活存量1676.25畝,解決了82個項目的用地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