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錢立群)3月1日,泰興市古溪鎮長橋村村民顧先生向本報反映,今年1月20日,他母親到古溪鎮走親戚時被車輛撞成腰椎骨折,該鎮派出所民警竟放走嫌疑車輛。 ■反映:民警放走嫌疑面包車 顧先生的母親叫高彩云,72歲。3月2日,記者在該鎮衛生院看到了正躺在病床上治療的高彩云。據她介紹,1月20日上午,她騎著一輛小三輪車去鎮區走親戚。經過鎮區一紅綠燈路口時,一輛面包車后保險杠刮到三輪車龍頭,她隨即連人帶車摔倒在地。面包車滑行了幾米后停下,從車上下來一個三四十歲的男子,想將她拖開。她抓住該男子,并掙扎著坐到面包車上,不讓車開走。不久,來了兩名古溪派出所的民警。當時現場擁擠,有人說,讓面包車離開馬路讓道。過了一會兒,民警讓面包車先走了。 古溪衛生院骨科醫生余主任說,經檢查,高彩云的腰椎骨折,非陳舊性傷痕,應該是受到外力撞擊后形成的。經治療,目前好轉,尚未痊愈。 ■調查:證人反映面包車沒撞人 記者走訪后發現,事故現場位于該鎮鎮區一人流量較大的十字路口。十字路口東北側的桿子頂上裝著一個監控攝像頭。路口一家鞋城的老板說,當時他坐在店里,聽到外面傳來“咚”的一聲響,出去看時,一老太坐在地上,找住一輛面包車主討說法。他未看見是不是面包車撞傷了老太。路口另外4家商店的店主都表示,沒有看見究竟誰撞了老太。不過,那輛面包車不久后離開了現場。 記者來到古溪派出所,該所值班的周副所長說,監控攝像頭效果不好,即使拍攝了畫面,也很模糊,況且,攝像頭朝西,也拍不到事故發生所在地。 周副所長介紹了當天的情況。他說,1月20日,該所民警胡警官和另外一民警外出處警。行至事發路段時,發現現場圍了一群人,趕緊過去查看。當時,高彩云坐在一輛面包車上,說面包車駕駛員將她撞傷。經調查,現場數十人,無人指認是面包車撞的。許多人反映,是一輛電動車將高撞倒后跑了,面包車跟在后面,從車上下來一人,將高彩云拉起來,那人做的是好事。由于大家都說面包車未撞人,加上現場車輛、行人特多,所以,他們疏散交通,面包車也離開了現場。 周副所長讓當天處警的胡警官拿來了證人材料。記者看到,材料是1月21日做的。在現場目擊者劉某、吳某、肖某的筆錄材料上,他們都反映,是一輛電動車撞倒了高彩云,不是面包車撞的。面包車上的人下車,將高彩云扶起。 ■律師:民警有責任將車留下 高彩云的家人認為,不管怎么說,面包車有嫌疑。在肇事者未確定之前,民警應保護好現場,通知交警部門前來勘查現場,而不應該讓嫌疑車輛擅自離開。 對于高彩云家人的質疑,周副所長說,一般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部門處理的。但當天所有證人都證明非面包車撞了高彩云,且現場擁擠,他們就先疏導交通,也未通知交警部門。那輛面包車雖然離開了現場,但他們會找到面包車駕駛員。筆錄材料尚未做,因為前期派出所工作非常多。他們馬上再對此事做調查,找面包車駕駛員了解情況。 泰州市弘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忠東認為,就此事來看,派出所民警到場后,應保護好現場,疏散圍觀的人群,留置相關當事人,比如高彩云及那輛面包車。然后,通知交警部門前來勘查現場,進行事故鑒定。在交警未來之前,即使面包車不是派出所民警放走的,派出所民警也有責任和義務將面包車留下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