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特約通訊員 馬宏飛 通訊員 蔡德珀)8月14日,泰興市分界鎮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接到群眾舉報,稱該鎮張竹村劉某收購病豬進行宰殺。副鎮長王海燕當即帶領獸醫、安監、工商、公安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當場將18頭病豬焚燒深埋,并給予劉某經濟處罰。 據該鎮負責人介紹,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衛生安全,該鎮除定期、不定期地組織工商、衛生、農業、質監、安監、公安等部門進行“拉網式”檢查外,還在全鎮18個村居設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站,明確村委會主任為食品安全協管員,負責農業生產的村干部和婦女主任為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員,并在380個村民小組中配備了2至3名素質好、在群眾中有一定威望的“三老”或村民代表擔任食品安全監督員。同時,鎮上還開通了3部舉報電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