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錢蘭)泰興市出臺文件,從8月起,改革建設工程招投標運作方式,防止工程招投標中腐敗行為的發生。 取消招標人信譽分。除特別復雜、專業性要求特別高的工程外,一律取消由招標人負責評定投標單位工程業績信譽分;并明確規定,招標公告中對投標人、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要求應當與建設工程實際規模相適應,確保招標、評標的公正、客觀。 增加入圍單位數量。從原先規定的投標單位不低于7家,改革為凡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單位都可取得入圍資格,但不得低于9家,讓符合條件的所有投標單位平等參加競爭;凡投標單位報價低于成本價的,一律以廢標論處,并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和公示,以防無序降價,惡意競爭;如發現并查實投標單位有串標、陪標行為的,除重新組織招投標活動外,給予有關作弊的投標單位經濟處罰,并規定一定期限內不得在本地工程市場參與投標。 實行回避制度。規定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成員不得參與本單位所代理工程的評標,在搖號選人之前先行給予剔除,其他代理機構和專業技術單位每次只能抽取1名評委參加評審;特大型建設工程招標,則一律實行異地招標或委托招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