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姚翔 通訊員秀峰)近日,泰興市出臺了《商貿餐飲住宿等服務業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今后,該市流動服務人員無需繳納一分錢,就能和正式工一樣享受工傷保險。 根據辦法規定,該市所有商場、超市、飯店、旅館、浴室、舞廳、游戲室等服務業用人單位,必須按時為所有符合法定勞動年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據了解,該市勞動部門將對參保職工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勞動部門為參保職工發放《工傷保險流動繳費手冊》,由他們隨身攜帶。當他們流動就業時,工傷保險關系可及時轉移到新的就業單位。 用人單位按每人每月5元的定額,一次性為參保職工繳納6個月的工傷保險費用,個人無需繳納。6個月后該職工仍在本單位工作的,單位應繼續為其一次性繳納6個月的保險費。參保職工流動到新用人單位的,再由新單位續繳。 對拒不參保的用人單位,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委托地稅部門實行預征繳。當地工商、公安、衛生等部門在審核用人單位相關證照時,將把用人單位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列入審核內容。 據悉,此舉措在江蘇省尚屬首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