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報業網訊 8月下旬的一個下午,泰興市東進演劇院座無虛席,由泰興團市委和希望工程辦公室等聯合組織的"陽光圓夢"大型公益活動在這里舉行。登臺接過第一學年的2000元"陽光圓夢"助學金,呂浩、曹慧等30名大學新生激動地眼含熱淚,向全場鞠躬致意。
"在申請'陽光圓夢行動'助學金的學生中,我們選中你,希望你跨進大學校園后,以優異的成績回報社會,回報一直關心你的人……"這30名受助學生在收到2000元助學金的同時,還收到了主辦單位給他們特意準備的一封信。在信中,主辦單位與受助大學生"約法三章":每位學生都要向捐款人或泰興市希望工程辦公室寫一封感謝信,定期匯報在大學的學習情況和綜合表現;積極參加希望工程組織的各項公益性社會活動;在大學學習成績必須在班級排名前1/3以內。泰興團市委副書記劉劍波告訴記者,只有同時做到這三條的品學兼優的大學生,才能拿到第二學年的1000元助學金。因此,也有人把這三條稱為"助學協議"。 說起與受助大學生"約法三章"的初衷,劉劍波是這樣解釋的,經常從新聞媒體中看到,近年來各地都舉行了很多愛心助學活動,不少貧困大學生從中獲益。然而,在資助過程中,也發生了不少讓人難以接受的事:有的受助大學生竟然拿著捐助款去玩游戲、賭博,幾門考試"掛紅燈";還有的貧困生拿了錢卻用來大吃大喝,一套西裝動輒上千元。特別讓人寒心的是,有的貧困大學生從盲目自卑走向盲目自尊,對曾經捐助他的人不理不睬,缺乏感恩之心。為此,我們在這次行動中專門制定了這份特殊的"助學協議",對受助學生的權利和義務做了明確的界定。 劉劍波還告訴記者,這次"陽光圓夢行動"自7月底啟動以來,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響應。正在泰興市人民醫院住院的一位癌癥病人,在家庭困難的情況下,也悄悄捐出110元;一位剛從外地出差歸來的供銷員荻悉后,特地跑到泰興團市委,一次性捐出8000元,自己卻不愿留下姓名;市公安、環保、交通、國土等7個系統的團員青年還自發繳納了17000元的"愛心團費"……在不到一個月時間里,共籌集了15萬元愛心款。除去用于資助這30名特困學生外,還將陸續接受社會捐贈,建立"陽光圓夢"助學基金。 "助學協議"一經公布,迅速在當地引起熱議。不少人認為這樣做很有必要。劉劍波說,團市委和希望工程辦公室已作出決定,在這次"陽光圓夢行動"基礎上,建立愛心助學長效機制。今后,對每一位受助學生,都要簽訂類似的"助學協議"。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晨陽認為,泰興團市委的做法意義在于為慈善事業做了一個探索,值得思考。他說,"作為因經濟困難而接受愛心救助的人,更應該責無旁貸地按照道德準繩去約束自己,否則就是對愛心捐助的褻瀆。試想,如果一個人一方面拿著愛心捐助,一方面又好吃懶做,這樣的救助不但幫不了人什么忙,反而助長了一些人的不良習慣。" (來源:新華報業網/作者:本報記者 趙曉勇 顧介鑄 通訊員 常國梁 張建榮 張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