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常國梁 通訊員 丁麗華 張迎慶)4月5日,泰興市5家三資企業和15家私營企業,根據該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3月20日發出的勞動用工監察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在15日內補發了拖欠的職工工資,并與所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20家企業600名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 這是泰興市建立三項機制治理企業用工不規范行為后,為企業職工辦的第一件大好事。 泰興市去年的一項調查表明,有近三成的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用工不規范甚至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不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不依法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不執行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無故克扣職工工資;隨意延長工人工作時間,未依法發放加班費。為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從去年12月份起,泰興勞動保障、工會、經貿、工商等部門攜手合作,努力從源頭上探索治理企業用工不規范行為的機制。 勞動用工信息化管理機制。將各類企業的基本情況、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管理、社會保險辦理、職工技能培訓和勞動保障誠信五大類信息輸入管理系統,對企業用工行為進行動態和實時監測,增強勞動保障執法監察的針對性、主動性和實效性。 勞動爭議糾紛大調解機制。該市建立了市仲裁院、鄉鎮仲裁辦事處、鄉鎮調解委員會、企業調解委員會及各級工會組織參加的多層次、全覆蓋的勞動爭議調解機制,做到對各類用工矛盾和糾紛早預料、早防范,并盡可能將矛盾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勞動保障聯合執法機制。在各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各街道勞動保障工作站聘請專兼職監察人員,成立了30個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將勞動保障監察的“觸角”延伸到最基層,構筑起覆蓋城鄉的嚴密的勞動保障“監察網”。同時加強“110”聯動,與工商、公安、法院、安全、工會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共同督促企業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