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養老機構預收費行為進行規范和監管,為養老“錢袋子”扎上“安全繩”。隨著老齡化進程的加快,“養老”越來越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這次《指導意見》的出臺,更加詳細精準的對養老機構規范經營做出了指導,對保護老年人權益提供了更加細致的準則。 規范養老機構經營是應有之義。養老機構收費種類繁多,標準缺乏統一,服務優良的養老機構更是價格不菲,甚至“一床難求”。當前國內養老機構的收入中,床位費是主要構成,其次是餐食費用和少量的健康服務費用。由營業收入構成情況可窺見養老機構經營中主要存在的問題領域,例如“一床多賣”、交費的老年人總數超出其備案床位總數等問題。此次《指導意見》的出臺,明確三條“安全底線”,從養老機構床位供給能力、養老機構預收費使用用途、不得誘導老年人交費等方面明確了合法合規經營底線,為老年人養老“錢袋子”扎上了“安全繩”。 健全協同監管機制是必然要求。養老機構作為社會服務主體,其經營內容涉及廣泛,需要多方參與協調管理。此次《指導意見》明確了對養老服務費采取日常監管方式,對押金、會員費等采取銀行存管和風險保證金方式管理。對于養老機構在經營活動中涉及到的收費標準、服務協議、消費糾紛等問題涉及民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多部門監管,健全協同監管機制是提升監管效能的必要舉措。早在2021年,民政部就已聯合多部門出臺《關于推進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指導意見》,以公開透明的執法方式,加強綜合監管的規范化與常態化,形成對養老機構的高壓監管,確保養老服務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提升自我維權意識是迫切需要。老年人是養老服務的主要使用群體,但由于身體等條件限制,往往不能全面、理性的認識養老機構。對于不斷擴大的老齡化群體,全社會都應參與到老年人的權益保護行動中。政府可以通過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讓老年人就近,甚至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到便利;監管部門通過在全社會加大宣傳力度,廣泛普及購買養老服務的注意事項,公布維權方式等;老年人家屬在挑選養老機構時,要選擇有資質的機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辨別收款賬戶;老年人自身作為養老服務的消費主體,在面對低價、打折等優惠時,需要保持理性頭腦,果斷拒絕養老機構所謂的投資返利、高額回報等承諾,守好自己的養老“錢袋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