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消息,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三部門印發《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和《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和《管理辦法》)。電動自行車的經濟、便捷優勢讓其成為重要的短途交通工具。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消費大國,但其面臨的產業集中度不高、企業創新研發能力較弱等問題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瓶頸”。要破解這種“冰火兩重天”問題,還需“全鏈條”共同發力,通過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向智能制造轉型,持續優化消費者權益保障,從而助力電動自行車行業行穩致遠。 以質量提升打疏通發展堵點,下好高質量發展“一盤棋”。產品質量安全是電動自行車企業的安身立命之本,更關系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目前,我國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已達3.5億輛,但從市場監管部門對電動自行車的檢查結果通報來看,不乏有“車速限值”“整車質量”“電池篡改”等問題的存在,產品質量問題亟待提升。本次印發的《規范條件》從企業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與管理方面對電動自行車提出要求,是從源頭生產環節把好產品質量關,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疏通發展堵點,推動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高質量發展。 以智能制造破解發展弱點,激活產業發展“一池水”。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市場對電動自行車的產品技術升級與差異化細分有了更高的需求。《規范條件》提出,針對消費者升級需求,發展輕量化、智能化、網聯化電動自行車產品,開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廣應用等。這是立足企業缺乏創新研發能力的弱點問題,從創新驅動發展的角度為電動自行車產業指明方向。從制造邁向智造,是破解電動自行車發展弱點的有效途徑,更是增加優質供給,提高社會供給與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適配性的發展方面。 以優化服務解決發展難點,厚植權益保障“一方土”。在服務端打造貼心體驗是電動自行車企業行穩致遠的關鍵。《規范條件》指出,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企業應建有完善的產品銷售和售后服務體系,加強經銷商管理。優質服務需貫穿售前、售中、售后三大環節,尤其是在售后環節,企業不能抱有“一賣了之”的心理,而應該以“以人為本”作為發展所堅持的底色。電動自行車企業要厚植消費者權益保障,不斷優化各環節服務,從而提升用戶消費體驗,助力企業持續穩定繁榮發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