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為進行早期預防,消除引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各種消極因素,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如何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最大限度地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都極為關注的熱點話題。針對當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新問題、新挑戰,我們不但要將“護苗經”一以貫之地念響念實,更要因勢利導地常念常新。 同心灌溉,既要“廣挖渠”也要“深鉆井”。未成年人是初生的太陽,是未來的棟梁,與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息息相關。而正處于長身體、學知識階段的他們,由于自控能力差、辨別能力弱,常常會面臨抉擇的“十字路”、人生的“分水嶺”,亟需外力的引導和幫助。因此我們必須緊緊依靠《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基礎法律框架,持之以恒地構建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位一體”的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以橫邊縱底、無微不至的“灌溉體系”,介入并引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幫助他們努力做到心中有規、行中有范。在此過程中,我們也要注意關注“特殊少數”的復雜性和多樣性,以“事實孤兒”為例,他們并不符合傳統孤兒的認定標準,但實際上生活境遇卻一般無二甚至更為無助。對他們的救助,涉及了戶籍、身份認定、監護人、教育等方方面面,需要多方通力協作,從一個個案件中探索經驗,在不斷的調研實踐中深鉆細掘、久久為功,才能一步步推動保障措施的常態化、管理制度的精細化、監督機制的規范化,讓他們切身感受到身邊有愛,未來有望。 向陽生長,既要“正根脈”也要“修枝葉”。《老子》有云: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要從播種萌芽階段開始做起,清明時節的一束花、中秋佳節的一輪月、除夕團圓的一雙筷,在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中可以培養孩子們濃濃的民族自豪感;影視作品里的一抹紅、歷史書上的一行字,紀念館里的一面旗,在波瀾壯闊的革命歷程中可以激蕩孩子們的中華復興夢。唯有從根本上厚植家國情懷,堅定人生追求,孩子們才能有足夠的內生動力,朝氣蓬勃地向陽生長。此外,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觸手”也更為泛化,不管是網絡游戲的沉迷,還是非法讀物的滲透,亦或是校園霸凌的侵害,都需要在政法機關、政府部門、群團組織、社會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勤修枝、常捉蟲,時時做好宣教,處處敲響警鐘,才能防微杜漸、防患未然。 拔節抽穗,既要“治已病”也要“防未病”。目前,我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形勢依然嚴峻,一方面,我們要堅持寬容不縱容,將傾心幫教與依法懲治相結合,最大程度幫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過自新。對主觀惡性深、犯罪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我們則要敢開先河,敢用重典,既讓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法治的威嚴,也更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防止“破窗效應”;另一方面,我們要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堅持“零容忍”,尤其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過程中,要想深一層、先行一步,不能止于辦好個案,更要強化溯源思維,有效地防止類案發生。總之,我們要將育苗有法、護苗有方視為最堅定的前行方向,因為心中有夢、眼里有光,是孩子們最可愛動人的模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