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是為了保障糧食有效供給,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糧食安全風險能力,維護經濟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 民為國基,谷為民命。我們要端穩糧食“飯碗”,在糧食安全保障工作上就要做到一刻也不能松懈,要時刻確保“生產安全”、“平臺安全”、“儲備安全”,努力將“藏糧于地”、“藏糧于技”落到實處,共擔時代重任、共履糧安職責,攜手筑就糧食安全保護網。 確保“生產安全”,穩定提升糧食產能。習總書記指出:“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始終是建設農業強國的頭等大事。”生產安全作為糧食安全的源頭,對于國計民生、國家穩定、大眾的幸福生活更是尤為重要。這也決定了我們必須牢牢抓住耕地和種子兩個要害,夯實糧食生產物質基礎,保護好十幾億人的共同飯碗。只有從根本上確保糧食安全,才能細水長流。為此,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壓實屬地責任,爭當民生發展重要“壓艙石”。一方面多走進田間地頭,了解群眾所思所想,了解生產所缺所需,問計于民、問效于民,發揮生產“助推器”作用,另一方面學會用好科技力量,加強優質種苗培育、抓好農業骨干培訓、引入先進農機設備,提高農產品生產“含金量”。 確保“平臺安全”,依法保障種糧收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讓種糧農民在經濟上吃虧,不讓種糧大縣在財政上吃虧”。億萬農民是糧食生產的“主力軍”,也是維護糧食安全的關鍵力量,必須依法維護糧食經營者合法權益,充分調動農民群眾和主產區的種糧積極性。各級黨委政府要關注市場動向、加強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秩序,切實發揮市場作用,保障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同時,完善和落實相應農補政策,穩定農民種糧收益預期,確保種糧有利可圖。培育壯大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多種新型經營主體,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為保障糧食安全增添更大廣度,讓中國的種子在祖國各地生根發芽,形成良性循環。 確保“儲備安全”,健全應急體系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從遠古時期人們因為尋找食物舉族遷徙,到如今的農業現代化不愁吃喝,再到袁隆平院士所追求的“禾下乘涼夢”,中國人對“食物”的追隨從未止步。而當今新形勢下,自然災害的頻發、糧食能源化、糧食金融化等因素都使得全球糧食儲備初顯危機,糧食安全工作不得不直面“黑天鵝”的挑戰,我們不得不去深入思考如何應對糧食安全風險,提升糧食安全綜合保障能力。各級黨委政府當建立糧食應急管理體制,制定糧食應急預案,根據實際情況逐步調整糧食儲備結構,健全糧食應急儲存、運輸、供應網絡。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倉廩實,天下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