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是國家治理的“神經末梢”,也是國家治理扎根于民的發達根系。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然要重視基層治理,筑牢社會基石。要在黨的領導下,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推動基層治理制度化、法治化、系統化、專業化,建設安全和諧、穩定有序、人民安居的中國式社會。 基層治理要依靠人民的力量。人民群眾始終是中國共產黨執政和國家治理的力量源泉,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依靠。要開展基層治理就要自下而上,以想民所想、憂民所憂、解民所愁為工作目標,把基層工作做到群眾家門口、心里頭,讓人民群眾真誠的支持和信賴化為基層治理的十足底氣;要把基層工作做細做實,不浮于表面,不看報告看實效,不搞過場真調研,做到施政有據、執法有力、措施有效,把群眾的滿意度作為評判工作成效的標準;要把基層工作做長遠,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一切工作要堅持大局觀、系統觀,堅持可持續發展,反對舍本逐末。 基層治理要堅持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我國幅員遼闊,人口基數大,治理壓力大,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作為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符合我國國情,能夠充分利用基層各村居熟悉民情和地方特色的優勢,實現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民主化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保障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權利。基層治理要結合各地實際,因地制宜,探索本地治理模式,對轄區內的突出問題重點關注,針對性解決。要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持續推進鄉村振興,加大民生領域投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發展社會救助事業,保障特殊家庭和人群的基本生活,讓人民群眾都能享受到發展成果。 基層治理要善用中華傳統文化,德法并重,同時與時俱進,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基層治理法治化是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建設法治社會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法之用在規范震懾,德之用在教化修身。基層治理要將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既要發揮法治的規范作用,提高群眾的守法意識和自覺性,營造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又要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群眾道德水準,剛柔并濟。要完善多元化糾紛化解機制,創新調解方法,發揮各類社會力量的作用,吸納有經驗的基層工作者、專業人員、志愿者,發動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基層穩定。 基層治理始終要堅持黨的領導,遵循黨的群眾路線,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指導工作,不斷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