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定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已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制定實行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的務實舉措,是提升無障礙環境建設質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力保障,是保障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進步的內在要求。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是用愛心減少城市的各種障礙,讓城市更溫暖更有愛。 以法制來護航,讓無障礙建設有法可依。立法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表達,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從十年前頒布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到如今施行無障礙建設法,10年來,無障礙環境建設成果有目共睹。用法治的手段,可以明確無障礙建設的規范標準,對有法不依、無視無障礙的行為零容忍,有利于無障礙環境建設與管理,進而為推進行業規范化、標準化發展提供法治保障。無障礙建設法作為一部專門性法律,將為殘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地參與和融入社會生活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各地政府應大力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法律宣傳,推動這部法律得到廣泛覆蓋普及,積極推動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 以人民為中心,讓更多的群眾倍感溫暖。隨著城市化和老齡化進程加快,無障礙建設已不只是滿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而是事關每一個人的一項基本公共服務,無障礙不是高配,而應是明確的標配,無障礙不是小眾群體受益,而是大家所需。城市中的每條無障礙坡道、每個無障礙停車位、每個無障礙洗手臺,給老人、小孩、孕婦或行動不便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無障礙設施滿足了更多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體現了一座城的“溫度”。 以貫徹促實行,讓法律的條文落地見效。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的頒布只是良好的開始,如何讓紙上的條文成為群眾身邊的現實,最終還要靠全社會不折不扣地貫徹實行。一是無障礙設施標配到位,做好城市的細節建設,如步行街上的盲道、坡道;二是無障礙壁壘清除到位,如減少盲道、無障礙公廁等被占用等現象;三是無障礙服務監管到位,提供全方位的無障礙設施服務,要從“有”向“優”發展,讓群眾想用、能用、會用、好用,不斷優化升級。總之,各地各部門應把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高度重視起來,將之納入老舊小區改造、文明城市創建、鄉村振興等大的民生中去,加快形成設施完備、功能齊全、信息順暢、體驗舒適的無障礙環境,讓全體社會成員的生活因“無障礙”而更美好。 人間有關愛,城市無障礙。只有真正以人為本,在法治護航下,明確責任分工,不斷貫徹實行,在做好軟硬件建設顯績的同時,更要做好宣傳推廣協調溝通的隱績,才能建好設施無障礙、服務無障礙、信息無障礙的生活環境,推動無障礙理念深入人心,讓全民生活出行“無障有愛”,更好地護航現代化美好幸福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