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該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將對保障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的權益,促進社會融合和人的全面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出臺新法是對現實需求的有力回應。“保障殘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參與和融入社會生活,促進社會全體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是本次立法的根本目的,其最大亮點之一在于受益群體的進一步擴大。以往談到有關無障礙生活的話題,人們理所當然地會聯想到殘疾人群體,認為無障礙設施是他們的“專屬”。而實際上,隨著我國逐漸步入老齡化社會,適老化已經成為無障礙環境建設中更為重要的一環。據國家衛健委數據測算顯示,預計“十四五”時期,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總量將突破3億,進入中度老齡化階段;2035年左右,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突破4億,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如此龐大的老年群體的需求匯聚在一起,將會對無障礙環境建設形成巨大考驗,必然需要依托于制度設計才能有效解決。因此,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的出臺,是回應強烈現實需要的應時之舉、有力之舉和創新之舉。 提升認知是促進共建共享的關鍵前提。無“礙”還需有愛。除了法律和政策的支撐,每個人對無障礙環境建設內涵和外延的認知也亟需更新升級。不少人認為,無障礙環境建設與己無關。實際上,無障礙社會是硬件和軟件的綜合疊加,不僅既存在與物理上、生活中,也體現在理念上、規則中。比如在運動時扭傷腳、生病時不舒服、懷孕時不方便等等,誰都有需要被“無障礙”關照的時刻。只有讓大家認識到,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受益人”,才能促使人人爭當無障礙建設實踐者、參與者和推動者,營造共建共享的包容性社會。 多元參與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根本保證。無障礙環境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涉及多領域、多部門、多主體,必須找到各方的最大公約數,形成系統性合力,才能建成設施齊備、功能完善、信息通暢、體驗舒適的無障礙環境。此次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在總結吸收既往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全要素、全鏈條、全場景作出系統規定,尤其對“開展無障礙環境理念的宣傳教育”“制定或者修改涉及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標準”“建立無障礙環境建設相關領域人才培養機制”等方面進行了明確,這將進一步激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積極投身無障礙理論和實踐研究,引導公益組織、志愿服務參與無障礙環境建設,最大程度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無障礙環境建設高質量發展。 當然,無障礙環境建設并非一蹴而就。幾輛隨意擺放的單車、幾處距離不夠的扶手、一扇過窄的衛生間門……很多細節問題都可能變“愛”為“險”。因此我們必須以法為綱,以人為本,從無障礙建設的真實需求出發,不斷完善解決問題的理念、思路和舉措,滿足多樣性、個性化以及數字化方面的需求,方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有愛無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