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融入社會發展、融入日常生活。”讓法治精神如水一般流淌在鄉村田園的日常生活中,化作無形,但是又時時刻刻規范著人民群眾的行為,潤物無聲,是實現“懲其未犯,防其未然”的關鍵。 “法者,天下之儀也。所以決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縣命也。”法律規范人們的行為,是百姓生命財產的保障。因此法律的落點即是人民,在人民中廣泛地形成一種法治觀念,才能真正讓法律成為一種有效的社會運行規則。法治觀念、法治內容的宣傳不應當流于形式,不是將“指標”印刷下發了事,而應當以一種“接地氣”地方式向鄉村群眾宣傳。真正深入人心的觀念絕不是“填鴨式”灌輸,而是一種“潤物細無聲”的循循善誘。以至詳之法曉天下,方能使天下明知其所避。將法律知識的宣傳融入到對村民群眾的日常走訪中,多與村民“話家常”,將法律融入案例,以生動形象的“土話”說給村民聽,讓他們感受到法治就在身邊。 鄰里糾紛孰是孰非,利益受損不知找誰,違法不知任其擴大等等,很多法律相關的常識可能大家都有所了解,但是涉及具體內容,可能絕大部分群眾難以獲悉。但這些又恰恰是群眾心中最“急難愁盼”的“心上事”,如果這些“小不懂”積聚成疾,也許會激發難以調和的矛盾。甚至很多基層干部對法律知識都“一問三不知”,以至于對基層矛盾束手無策。對群眾常見問題對癥下藥,將常用法律歸納整理,讓基層干部多走訪群眾,發揮“微網格”的基層治理作用,將矛盾與所涉法律對接,讓群眾知曉:“政令必行,憲禁必從”,既能化解眼前矛盾,更能普及相關法律知識。“惡消于未萌,彌禍于未形”,從而實現標本兼治。通過解決群眾訴求,化解矛盾糾紛,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二者若不能互相支撐,則無法長久發揮善治之用。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行,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將法治融入道德建設中,才能實現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群眾的民主法治意識從內心深處提高,才會有力促進基層的穩定和諧發展,從而讓群眾自發自主將“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一種行為準則。通過將法治精神融入各項工作中,讓法治意識伴隨其他知識一起傳達到群眾心中,實現法治與德治相偕同行。 將法治精神融入鄉村治理,讓鄉愁留得住,農村處處善治,實現鄉村治,百姓安,國家穩,以法治為車軸,讓鄉村駛向振興發展的“綠色車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