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求是》雜志2022年第4期發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更好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強調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意義和重要性。作為基層執法人員,應當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依法公正文明執法,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扎實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 堅持依法執法原則。處罰不是目的,治理才是根本。執法人員要強化文明執法、柔性執法等意識,依法進行行政執法,引導公眾自覺守法,而不是給人“以罰代管”乃至“為罰而罰”的印象。在執法過程中,應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做到程序合法,文書規范,于法有據,確保行政執法相對人的陳述權、申辯權,保障行政執法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在執法行為上,要規范執法語言和動作,用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態度和工作方法,有效提高執法質量和效率,避免違反程序、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在執法隊伍建設上,執法人員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和執法水平,熟讀自身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深刻理解法的精神,樹立法治意識、建立法治思維,提升執法隊伍形象,打造一支規范、堅強、有力的執法隊伍。 嚴格公正廉潔執法。“法度者,正之至也。”公平正義是時代的呼喚,人民的期盼,更是執法工作的價值追求。如果執法者不站在維護全社會和諧穩定的立場,公平公正執法,該處罰的不處罰或者同事不同罰,甚至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社會就會失去了最起碼的公平正義,就會引發大量社會矛盾,破壞和諧穩定的良好社會環境。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因此,廣大執法人員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執法、廉潔執法,不搞選擇性執法,不濫用自由裁量權,不收受相對人任何形式的禮品饋贈或宴請,要以自身的兩袖清風和一身正氣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樹牢“執法為民”理念。“執法為民”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內涵。“執法為民”的涵義在于立法、執法、司法都必須以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反映廣大人民的意志與愿望,體現廣大人民的情感與要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正當利益。因此,執法人員要從思想根源上樹牢“執法為民”的理念,強化“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的意識,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改進執法方式,增強法律素養、提高執法水平,將執法與群眾關系的矛盾向有利方向轉化,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要堅定不移地做社會公平正義的促進者、社會和諧穩定的維護者,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使執法真正達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法治興則民族興,法治強則國家強。廣大執法人員要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學指引下,堅持依法公正文明執法,積極投身全面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努力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邁入新進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