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封丘縣一中學30多名學生吃過學校的營養餐后出現嘔吐、腹瀉現象,該校校長痛哭表示,送餐公司是教育局招標的,學校換不動。一個中學校長竟然連自己的學校飲食都無法管控,這真是一種悲哀,那么誰該為孩子們的健康負責呢? 食品安全問題由來已久。在小農經濟時代,食品數量安全和價格問題是主要矛盾,且食品質量容易通過價格機制得到約束,雖然食品摻雜造假的現象普遍存在,但食品質量問題并不為社會特別關注。工業革命后,技術進步促使食品供應不斷工業化、全球化,在有效解決數量安全問題的同時,也使得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在工業化時代,食品質量信息不再為生產者與消費者共享,需要建立破解信息不對稱的機制,才能降低交易成本,推動市場出清。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負有最大責任,加強監管不僅是建立安全消費環境所必須,也有助于食品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食品工業發達的國家無一不是監管機制健全有效的國家。當前,中國已基本解決了食品數量安全問題,質量安全成為社會關注的重點,迫切需要推動供給側改革,建立現代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我國食品質量安全檢驗的主要工作由政府部門執行,但是觀察目前條件下我國政府部門對食品質量檢驗的行為,可以明顯發現,檢驗機構由于層級不同,對食品檢驗的標準也不一致。食品檢驗由部、省、縣三級機構組成,但食品安全最容易出現問題的縣級機構,其質檢的效率最低、檢測設備最為落后,不但食品檢測標準化程度低,負責質檢的工作人員素質也不高,“走人情”的事件很多,這給食品質量安全造成極大隱患。 面對我國食品質量檢驗出現的問題,建議相關部門應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首先,政府部門應該展開全面的調查,將各個地區同類食品的質量標準進行統一規定,同時制定相關法律填補質量安全檢查方面的空白。其次,面對食品質檢部門的不正當行為,應結合相關法律對質檢員的疏忽行為予以嚴厲的批評,使質檢人員意識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再次,提高法律的效力和執行力度,對質量檢驗不達標的食品加工企業或供應質量不達標食品的供應商,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制裁,加大罰款的數額,嚴重者,可以對企業進行控告或對加工廠予以查封。取消給予食品加工行業“批評”并“勒令整改”的機會,堅決不姑息食品加工和相關行業的不負責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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