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須知:這五種房子不可辦理房產證!
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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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人生的一件大事,毋庸置疑買房是一門重要的學問。接下來就和大家說一說,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值得購買,新手買房切記,下面五種房子不可辦理房產證。 隨著我國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深入,部分地區的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要統一辦理房產證了。農村宅基地是村民用于建房的土地,它的所有權屬于集體所有,村民僅僅享有使用權。而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才是村民的財產。農民應主動積極地辦理房產證,才能更有效的保護自己的利益,農村合法的宅基地住房也將頒發“不動產權證”,農民領到房產證帶來這那些好處,那些房屋會領不到房產證呢! 這五種房屋拿不到房產證 1、利用集體土地開發的項目(如小產權房) 2、沒有獲得批準的房子(五證不全) 主要是指沒有獲得房屋預售許可,不是合法的項目。包括《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在內,《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等俗稱的“五證”齊全,才是合法的項目。另外,在這“五證”中,《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是五證的最后一關,前面四證都全了,房地產管理部門才會發《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所以,只要沒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說明這房子是五證不全的。 3、土地或者房屋未解除抵押的房子 有些房子涉及了經濟糾紛被法院查封,在解封以前也是不能辦理產權證的。 4、拖欠房屋交易稅費的房子 買房需要交稅,新房主要是契稅,二手房主要是契稅、個稅、增值稅,在沒有結清相關稅費之前,房產登記機構也是不能辦理產權證的。 5、土地或房屋被查封的房子 不能辦理產權證,意味著購房人還沒有獲得房子的合法產權,將無法享受應有的權利,風險多多。 在沒拿到產權證以前,賣家完全有可能把房子賣給另外一個人,產權證上寫著另外一個人的名字,接下來就要面臨復雜的維權過程,讓人苦不堪言。 我國對于物權采用登記公示制度,必須經過合法登記才能依法享受該物的所有權,沒有產權證,意味著沒有獲得房子的所有權,不能進行買賣交易、繼承、贈與、出租、抵押等活動,房屋變現能力被"封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