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房買賣的注意事項
2017-09-21
來源:法律快車 瀏覽次數:
大中小
|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并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后歸職工所有,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后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于經濟適用房的一種。
集資房是改變住宅建設由國家和單位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的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進行住房建設的一種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政府及相關部門用地、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
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單位集資合作興建的職工住宅,用于解決本單位或本系統職工住房問題,一般不得作為商品房出售。如果集資房對外銷售,必須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上證件齊全是集資房取得產證的前提條件。
在單位集資房買賣過程中,您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房主是否有房產證;
2、需經單位同意,集資房出售單位有優先購買權;
3、此套房產必須是全產權,如果是部分產權,需補交一定的價款變成全產權才可以出售,出售時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