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從嚴打擊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行為的公告
2014-12-08
瀏覽次數:
大中小
各繳存單位及職工: 近期,我中心在業務辦理中發現有職工利用虛假材料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該行為嚴重違反了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危害了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安全運行。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切實保障廣大職工的合法利益,現就相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制造假產權證、假購房合同、假發票的行為,涉嫌偽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和偽造公司、企業印章,屬于違法犯罪行為。以此牟利的中介機構、相關單位或個人均已觸犯法律,一經發現,我中心將予以追究;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二、繳存人造假或委托不法中介或通過其他方式造假,一經發現,我中心除要求當事人將其騙提、騙貸的住房公積金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退回外,還將通報其所在單位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同時也將對該職工的騙提、騙貸行為記錄在案,五年內不得辦理提取和貸款業務,并上報國家金融信息數據庫、記入個人征信記錄。 三、我中心將進一步加強對辦理公積金業務所涉及的資料的審核、查詢與甄別,防范不法分子使用虛假資料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也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舉報電話:86898222 網上舉報:www.tzgjjt 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16日 |
